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科技统计是支撑服务科技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科学技术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规〔2018〕272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2.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3.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二)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专项科技统计调查共5项,包括: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调查、海峡两岸科技交流情况统计调查。
二、组织实施
2024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方式开展。
(一)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由科技部一司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安排如下(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2025年1—2月,基层填报;
2025年2—3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收表、审核与汇总;
2025年3—4月,全国审核与汇总。
2.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2025年8月,培训和布置;
2025年8—9月,各级单位填报数据并报送;
2025年10—11月,全国审核与汇总。
3.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2025年1—2月,项目清单核查;
2025年3—4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收集和填报;
2025年5月,全国审核与汇总。
(二)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由科技部相关司局、相关部门单位分别组织实施,2025年6月前完成数据采集、审核与汇总。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科技部防范和惩治科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规定》,加强领导,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确保2024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部一司 姜心蕊,010-58881738
附件:
1.2024年度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2.2024年度专项科技统计调查工作任务分工
科技部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