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联厅发〔202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各直属商会:

  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作为全国工商联的重点工作,已连续开展了26年。今年,全国工商联将开展第27次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上规模民营企业连续多年的调查和研究,为分析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民营企业发展规律提供依据,为各地党委政府分析本地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提供参考。同时,通过调研发现民营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工商联经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调研范围和调研内容

  调研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调研对象是2024年度营收总额在1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民营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控股企业不在调研范围内)。营收总额指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境内和境外的收入。调研内容详见附件《2024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

 三、调研的组织和实施

  1.调研通知在全国工商联官网、官微发布,有关单位和企业可从全国工商联官网“文件信息”中下载,也可在官微中下载。

  2.请组织各市、县工商联和相关企业登录网络填报系统(http://sgm.acfic.org.cn)录入和审核数据。

  3.网络填报系统在调整、测试完成后于4月25日前上线。系统上线后,请省级工商联先行测试,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全国工商联信息中心(电话:010-58050787)或全国工商联经济服务部(电话:010-58050703/58050702)。

  4.请组织区域内或行业内的民营企业上网填报、打印调研表,收集企业调研表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盖章。

  5.在上报企业材料时,请核对企业是否被列入诚信、环保黑名单,如有请说明情况。

  6.2024年度营收总额100亿元以上的企业以及研发费用超过1亿元的企业,在报送企业原始表时必须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材料。财务报表在提供纸质版(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的同时,请在网络填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附件(Excel或Word格式)。各地也可根据本地相关调研需要,调整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的提供要求。

  7.请于2025年6月10日前以公函形式将参加调研企业的名单和原始表报全国工商联经济服务部。

  四、填表要求

  1.调研表一律打印,不得使用传真件、复印件和手写件,避免因数据模糊不清出现差错。

  2.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调研表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无签字和公章一律视为无效。

  3.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再进入调研排序。

  五、调研成果

  1.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系列榜单及相关报告将以召开发布活动的形式公布。

  2.各地工商联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调研门槛,扩大调研范围,用于了解当地民营经济发展状况。

  3.全国工商联将在调研基础上形成分析报告,印制成册后分送各省。

  4.有条件的省级工商联、直属商会可结合本省、本行业民营企业的情况,开展本省(行业)民营企业排序工作并发布排序结果,撰写调研分析报告,并将研究成果报送全国工商联。

  六、有关事项

  1.此调研及相关发布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未尽事宜请咨询全国工商联经济服务部、国际合作部。

  希望各地工商联理顺工作程序,积极组织实施,共同做好这项品牌工作。

  全国工商联经济服务部电话:010-58050703/58050702 传真:010-58050585全国工商联国际合作部电话:010-58050755/58050751

  国际化发展水平有关调研咨询


  附件:2024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