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市科发〔2025〕26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延安高新区管委会、延安新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延安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 意见》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以科技人才赋能 延安高质量发展。按照《延安市创新人才攀登行动实施方案》(延 市科发〔2025〕16号)要求,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第三批“创 新人才攀登行动”人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包括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学家+工 程师”队伍、青年科技新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总体要求
(一)严格把握标准。各单位把推荐人选的家国情怀、理想 信念、科学精神、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发展潜力等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二)聚焦重点领域。围绕解决我市“7+25”条产业链群“卡 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结合创新驱动平台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给予重点推荐。
(三)做到统筹兼顾。充分考虑资源匮乏地区人才引用难问 题,扩大选拔人才的覆盖范围,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坚持人才、项目和平台(基地)一体化部署,优先从揭榜挂帅等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中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申报人员应为全职在延工作的科技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省级、国家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市级及以上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经验。
4.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 称限制,并适当放宽条件),年龄45周岁以下。
6.企业科技人才为高校“产业导师”的予以优先支持。
(二)“科学家+工程师”队伍
1. “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成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2.科学家应为高校院所正式或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人员。在相关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对相关行业有深度研究,具 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一般应为企业的“科技顾问”或“科 技副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同等工作经验,主持省部级科研 项目1项或主持市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且结题情况良好。
3.工程师一般指在市内企业从事工程技术研发或科技成果 转化具有一定经验和研究水平人员。一般应主持企业科研项目或 技术攻关1项以上,有解决企业技术瓶颈问题的基础能力和实践经验 。
4.队伍核心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工程师人数占比超过50%),成员专业结构(或从事相关研究与工作)应与队伍主要 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5.队伍与项目申请单位有明确合作协议和详细任务规划,任务指标合理,技术创新在本产业中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我省领先 水平,可为成果转化、企业发展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6.项目申报单位以工程师所在企业或为企业服务的项目公司为主,应为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提供平台支撑。
(三)青年科技新星
1. 申报人员应为全职在延工作的科技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 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 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 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带来较高经 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 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四)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1. 申报人员应为从省内外(市外)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2.引进人才需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难题 的成功经验,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急需 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3.引进的创新创业急需紧缺人才,需在所在行业内具有较强 的创新能力,或持有可落地转化的科技成果。
4.承担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并作为创新主体,到我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人才;
5.上述引进人才近一年内与在延高校院所或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且未与省内其他有关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引进后在延工作 至少3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
四、推荐渠道
各县(市、区)所辖单位申报人才项目由科技主管部门推荐, 延安高新区、延安新区人才项目由所在管委会推荐;中省在延企 业及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直接推荐报送;市级有关部门 推荐所属单位和企业人才项目。
五、申报要求
1. 已入选国家和省级人才项目计划(陕西省创新人才攀登计 划、“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 拔尖人才等),市级“圣地英才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优秀 产业发展团队项目和创新人才攀登行动的人才,不在推荐范围。
2.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每类人 才推荐不得超过4人,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每类人才推荐不得超过 2人。
3.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 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4.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申报对象须在其依托单位 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上报。
5.在(延安)创新促进中心创办企业的申报人选,以及借助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实施转化的申报人选,可适当放 宽条件,优先推荐。
六 、申报流程
1.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延安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微 信公众号进行申报,在“申报”栏目下选择“创新人才申报”填 写申报信息。
2.申报时限:2025年10月10日18:00前完成信息填报。
3.注意事项:
(1)申报用户提交申报资料后,请及时登录公众号查看反馈意见。
(2)后续申报工作安排将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公众号通知。
(3)技术咨询请通过微信公众号在线留言。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按照申报类别填写对应人才项目申报书(见附
件),同时按照各类申报书附件清单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与 申报书一并装订,由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提交纸 质提名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申报书内容及附件材料不得涉及国 家和商业秘密。
2.请各申报单位要切实负起人才培养、使用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 水平评价等工作。
3.请各推荐单位以公文形式向市科技局函报《XX 单位关于组 织推荐创新人才攀登行动人选工作情况的报告/函》,对组织遴选推荐情况进行说明,后附推荐人员名单。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 汪 飞 刘丽丽
联系方式: 0911-7090426
附件:
延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