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加快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激发体育市场活力和大众消费热情,努力构建具有延安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2024〕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5〕3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建设现代化体育场馆设施
(一)加大体育用地供给。将体育设施空间布局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规划刚性约束,保障体育用地需求。按照标准规范新建居住区同步配套建设全民健身相关设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提升体育场馆设施标准化水平。科学谋划布局体育场馆,编制好“十五五”体育发展规划。坚持标准化、智能化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体育场馆功能、配全设施装备,满足承办大型赛事和群众健身需求。按照县级“七个一”(指一个体育场、一个体育馆、一个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室内游泳池、一个体育公园、一批健身步道、一个国民体质监测站)建设要求,补齐体育设施短板。探索推进企事业单位、校园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途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或利用闲置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改建、扩建体育场馆。充分利用社区、公园等“金角银边”,插建笼式足球场地、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室外运动场地设施。加大老旧小区体育健身设施更新改造力度,加快智能健身场地建设,积极构建市级“15分钟健身圈”、县区“10分钟健身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三)支持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建设户外运动基地,发展山地、冰雪、水上、汽摩、露营、自行车、低空飞行等户外运动及相关服务产业,开辟体育消费新业态、新场景。重点支持建设黄龙山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大力兴办体育赛事
(四)举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支持引进、承办各类影响力大、观赏性强、参与性高的国际、国内高端体育赛事;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引进、承办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职业赛事;充分利用延安大学、黄陵国家森林公园、延安全民健身运动中心等体育设施,积极承办乒乓球、自行车等竞技体育项目。〔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延安大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五)全力打造区域特色赛事。积极发挥各县(市、区)自然、历史、红色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冰雪、山地户外、水上、汽车摩托车、航空等区域赛事,打造“一县一品”特色品牌。鼓励举办匹克球、山地自行车、滑雪、轮滑、射箭、汽车越野、街舞、体育舞蹈、飞镖、低空飞行等时尚性、引领性强的新兴体育项目和赛事。积极搭建延榆鄂、陕甘宁、长征沿线、秦直道、黄河流域区域体育合作平台,加强与延安友好城市、中亚及周边国家的交流合作。办好陕甘宁青少年足球联赛、秦直道自行车、沿黄公路汽车拉力赛、森林越野跑等特色赛事。支持新区马拉松、新“九一”扩大运动会、延安红色半程马拉松、黄龙千人垂钓等自主品牌赛事成为全国知名体育赛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六)释放“赛事+”新活力。广泛开展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跟着赛事去旅行等活动。支持将赛事举办拓展至旅游景区、体育公园、商业中心,支持赛事主办方联合商圈、酒店、景区等推出赛事购物专线、赛事专属优惠券、赛事旅游专线、举办体育嘉年华、体育文化节,试点发行体育消费券等消费活动。推进文体旅、体教、体医、体养、体育与科技、商贸、会展等多业态深度融合,培育新场景、拓展新空间、激发新活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合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三、大力支持体育企业发展
(七)加大体育企业培育和招引力度。大力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和竞争实力的体育企业落户延安。鼓励兴办体育用品生产销售、培训教育、赛事运营等体育企业。探索依托国有企业组建延安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加大市场化、社会化运营力度。鼓励企业以冠名、特许、专营和合作等方式赞助体育赛事,实现体企融合发展。加大体育五上企业培育力度。〔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八)支持建设发展体育服务综合体和体育产业基地。支持现有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和文化旅游园区以“区中园”方式建设体育产业园区。积极培育体育场馆型、商业中心型和户外空间型等不同类型的体育服务综合体。持续推进圣地河谷金延安省级体育产业试点型综合体向示范型升级转化,支持延安全民健身运动中心创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支持建设体育运动综合街区。建成西部地区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中心。〔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九)支持专业训练基地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建立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省级以上训练基地、综合运动中心,培育新型消费领域。〔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十)发展红色体育教育培训。支持延安大学红色体育研究中心开展延安时期红色体育挖掘研究。支持开展延安红色体育教育培训。谋划筹建延安红色体育展览馆,建成全国红色体育培训教育和研学基地。〔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市委党校、陕西延安干部学院、延安大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四、大力支持西部地区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十一)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定期召开试点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县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形成上下一致、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十二)加强青训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市县两级足球青训中心管理运营体制机制。立足延安、放眼西部地区,进一步完善结构合理、衔接有序、层次分明的青少年竞赛训练体系,补齐短板、发挥优势,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五、加强要素保障
(十三)拓宽体育产业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各类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吸引、引进各类基金投资延安体育产业。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我市中小微体育企业发展,拓宽中小微体育企业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延安分行、延安金融监管分局、市经合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十四)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体育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体育产业高层次人才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体系,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适当招聘一批优秀职业足球运动员,组建教练团队指导全市足球运动普及与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十五)加强财政政策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根据当年体育项目申报情况,分别按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十六)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体育、发改、文旅、商务、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十七)加大体育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推动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