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信发〔2025〕245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通过强化工业设计的创新引擎功能,着力培育一批具有标杆示范意义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依据《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陕工信发〔2020〕2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第六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对第三批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六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重视工业设计发展,具备良好的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

  (二)申报组织。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推荐工作。

  (三)申报方式。申报主体注册登录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http://124.115.170.17:18801/xxpt/,技术支持:029-88265555),在“产业调控”中选择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填投相关信息(见附件1、附件2与附件5)。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四)申报推荐。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合格的企业按照在线填报信息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5年12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二、第三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复核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第三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初审(名单见附件3),并组织初审合格的企业通过在线填报系统填报复核信息(见附件4、附件5),复核信息填报方式、报送时间等要求与申报第六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一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复核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市(区)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申报及复核等组织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照《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对申报和复核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和复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魏 巍 029-63915456初建杰 029-88494457 15332449112材料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航空楼 B 座311室


  附件:

  1: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工业设计中心).docx

  2: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docx

  3:第三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名单.docx

  4: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工业设计中心).docx

  5: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工业设计企业).docx

  6: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复核材料清单.docx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