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民营〔2026〕6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见效,现将《“法治护航民营经济”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因地制宜进一步组织深化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相关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委(民营经济发展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6年5月9日
发布时间:2026-05-20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民营〔2026〕6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见效,现将《“法治护航民营经济”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因地制宜进一步组织深化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相关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委(民营经济发展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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